关于同意设立京师实验学校的批复
芜湖京师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:
你们报来的《关于申办京师实验学校的报告》及申办材料收悉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,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实地考评,经研究同意设立“京师实验学校”。举办者:芜湖京师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;法人代表及学校校长:叶晓春;学校地址:芜湖市芜湖县芜湖南路;办学层次:学历教育;办学内容:民办综合高中。
希望你们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学,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,做好各项安全工作,提高办学质量,办出特色,办出品牌。
此复。
芜湖市教育局
2014年5月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抄送: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物价局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地方税务局